学校各有关单位:
2011年度“汕头大学中国妇女参与农村发展”专项研究项目取得了良好成果,为确立汕头大学潮汕妇女研究方向,推进妇女研究计划,在李嘉诚基金会的支持下,文学院妇女研究中心继续设立2013年度“汕头大学中国妇女参与农村发展”专项研究项目,面向全校教师开放申报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立项数及资助额度
2013年度“中国妇女参与农村发展”专项拟资助5项,每个项目资助最高额度为人民币2万元整。
二、申报资格/条件:
本项目面向全校教师公开申报,鼓励以团队方式申报,项目研究团队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:
1、鼓励跨学科组队申报,课题组中至少有一位成员具有妇女研究相关经历;
2、鼓励吸收学生参与课题组。
三、项目研究范围:
本项目为实证性行动研究,不支持纯理论研究,其具体研究范围如下:
1、中国妇女参与农村发展所面对的问题和挑战;
2、能广泛引起高校(尤其是汕头大学)教师/学生兴趣的有关中国妇女参与农村发展的议题;
3、与女村官培训/继续学习直接相关的议题;
申请人可以依据上述研究范围自行命题。
四、项目管理相关事项
1、本项目的研究周期为一年,鼓励以研究报告形式结项。项目研究成果在公开发表或出版时,需注明 “本成果受汕头大学妇女研究中心‘中国妇女参与农村发展研究专项'资助”;
2、2014年1月开始研究工作,6月30日前提交研究项目阶段性成果(中期报告),12月提交结题成果。
3、本项目的其它管理事项依据《汕头大学文科科研基金管理办法》之相关规定。
五、材料提交要求
请申请人于2013年11月30日前将《“汕头大学中国妇女参与农村发展”专项研究项目申请书》一式六份交至科研处,并将电子版发送至yczhuo@stu.edu.cn。逾期恕不受理。
联系人:黄玉梅、卓燕淳
电话:86502563
汕头大学文科科研基金管理办法.doc
“中国妇女参与农村发展”专项研究项目申请书.doc